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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走读协议书

2024年03月27日 22:48 来源:院文化传媒中心 编辑:网络运营部

甲方: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乙方: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______________ 学生

乙方走读原住址 ,现住址

家长联系电话:______ 学生联系电话:______。

乙方因    ,其家长同意走读,甲方同意乙方从_____日至_____日走读,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习成才,甲乙双方及乙方家长共同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 走读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

二、 走读学生要按时上课学习,认真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三、 走读学生在往返学校的路途中及在课余时间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承担。

四、 走读学生享有除在校公寓住宿权利外的其他在校生应享受的一切权利。

五、 走读学生应以书面的形式向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将申请书留于学校存档。

六、 家长有义务向学校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并能够主动与学校经常联系。

七、 家长有义务督促学生学习,进行有关安全、遵章守纪等方面的教育。

八、 学校有义务及时通知走读学生或家长临时变动的教育教学活动。

九、 学生因病租房居住,而办理走读的,需家长全年陪读,如中途离开,学生发生任何事故由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十、 本协议的解释权在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十一、 本协议一式三份,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生本人及家长各一份。

十二、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公章)

负责人(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___

乙方:学生(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___

家长(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___


责任编辑:朱蕾 上传: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