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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课外实践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人才,持续提升学生的思想修养、身心素质、专业知识和能力,依据《内蒙古农业大学章程》、《内蒙古农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课外实践教育是指全日制本、专科生在专业课程培养方案以外,利用课余时间实施或参加的各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课外实践教育活动。

 第三条 学生参加课外实践教育项目并达到考核要求,按规定可以获得学分,本学分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分各成体系。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2017级及以后入学的普通全日制学生,2017级以前的在校生参照执行。

第二章 课外实践教育项目类型及构成

 第五条 课外实践教育项目包括培训讲座类、活动竞赛类、实践服务类、创新创业类以及其他类等类型。

 培训讲座类:包括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身心健康安全教育、职业能力提高等方面的讲座。

 活动竞赛类:包括开展的文艺、体育、专业技能类比赛、汇演等活动。

 实践服务类:包括学生参加社团组织工作和社会工作经历;寒暑假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实践类活动;各级各类大型展会、赛事志愿服务与实践、日常志愿服务活动等。

 创新创业类:包括以学生为主体开展的各级各类创新创业项目、课外学术作品开发、科技实践活动等。

 其他类:满足学生发展需求的其他项目类型。

第三章 项目学分设置与要求

 第六条 课外实践教育项目按照课外实践教育学分制核算标准进行(详见附件2),课外实践教育学分制核算标准中未涉及的内容,由课外实践教育学分制建设与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七条 项目开设分系级、院级和院级以上三部分组成,均为选修项目。

 第八条4年制学生,毕业前取得课外总学分不得少于12学分,其中培训讲座类不得少于2学分,活动竞赛类不得少于4学分,实践服务类不得少于4学分,创新创业类不得少于2学分。2年制、3年制学生不得少于4年制相应学分的50%、75%。院级及以上项目得分不得低于总得分的50%,学生每学年每类别应获得学分按本专科学生课外实践教育计划表(附件1)要求执行。

第四章 课外实践教育项目的管理

 第九条 学院成立学生课外实践教育学分制建设与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学生工作处(部)、团委、教务处负责人以及系总支书记(副书记)组成。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总体规划与设计课外实践教育项目化、学分制工作,课外实践教育学分认定与预警,毕业资格课外实践教育部分的审定等。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部),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学生课外实践教育,项目的审定、开出和学生课外实践教育学分评定记载工作。

 第十条 项目实施程序

 1、申报类:课外实践教育项目组织方向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项目实施方案,经委员会审批同意后向方案要求的范围内公开发布,学生报名参与,活动结束后考核并公布学生获得学分;

 2、认证类:学生向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委员会办公室审核评定,公布学生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五章 课外实践教育项目的选修与考核

 第十一条 各系(部)对学生做好课外实践教育项目化、学分制管理办法和具体项目实施方案的宣讲与咨询工作,引导学生合理规划课外实践教育。

 第十二条 学生在选修项目前应仔细阅读项目方案简介,可根据个人成长发展的需求与自身兴趣和特点选修。

 第十三条 课外实践教育项目的学分核算按照课外实践教育学分制核算标准(附件2)要求执行,具体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学生需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通过考核,才可获得相应项目学分。

 第十四条 学生不得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课外实践教育学分,一旦发现,将取消本项目成绩,并按照《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六章 课外实践教育学分的使用

 第十五条 课外学分获得情况不计入学业加权成绩,但纳入综合素质测评体系(具体核算标准见综合测评办法),与学生评奖评优挂钩,并可作为专升本、推免研究生的参考依据。(教务处)

 第十六条 学院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年开学初对毕业班学生进行毕业前课外学分审查,对不合格者提出预警,并给予相应帮扶和引导。学生在毕业前仍不能完成学分要求者将按照结业处理。(教务处)

 第十七条 因课外学分未满而结业的学生可在学院允许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结业时已在校学习年限)回校补足所欠学分,与课内学分一并审核合格后随应届毕业生换发毕业证书。(教务处)

 第十八条 学生选择的课外实践教育项目总学分不设上限,但不得影响第一课堂学习。

 第十九条 学生选修的课外实践项目如未完成考核,不作为积欠学分记录,不开设补修、缓修等环节。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课外实践教育学分计划表

 附件2: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课外实践教育学分制核算标准

上传:刘素凯